(原标题: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毅昌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多次审议和批准。2023年12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2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该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
2025年2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确定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98名,预计授予282万股,授予价格为3.16元/股。2025年4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28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授予价格仍为3.16元/股。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公司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